土地價款計入房屋原值的計算
發布時間:2023-03-15 瀏覽次數:819 來自: 河北中慶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
容積率=建筑面積/土地面積
例如1,土地價款200萬元,土地面積100平方米,建筑面積40平方米。
容積率=40/100=0.4
宗地容積率低于0.5的,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。
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=200*40*2/100=160(萬元)。
即,土地價值200萬元,應該都計入房產原值中去,但由于容積率低于0.5,所以,只有160萬元計入房產原值中去。
例如2. 土地價值200萬元,土地面積100平方米,建筑面積150平方米。
容積率=150/100=1.5,容積率高于0.5,土地價款200萬元全部計入房產原值中去。
法律依據: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0〕121號)第三條規定,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: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,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,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,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、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。宗地容積率低于0.5的,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。